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8-10-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的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把握政务舆情回应范围

我局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范围包括对人力社保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

二、明确政务舆情工作原则

(一)及时回应原则。坚持做到快速反应,及时监测、收集,及时上报、研判,及时核实、处置,及时发布、回应。把握政务信息发布的主动性、舆情处置的主动权。

(二)正确导向原则。坚持做到正面引导,通过政务信息准确、真实、权威发布,通过主流媒体、网络和公开平台的全面回应,做到口径一致、步调一致,传导社会正能量。

(三)协调配合原则。坚持做到统筹协调,通过上下沟通、左右配合,形成信息共享、合力处置、共同应对的局面。

三、加强政务舆情监测研判

(一)舆情收集。由局办公室负责对涉及本单位的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通过实时巡查的方式随时掌握舆情动态。局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对舆情涉及到我局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办理和回复。

(二)分析研判。局办公室统筹,将收集的政务舆情按责任分工转发对应处室(单位),并协调相关处室(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对舆情走向、风险进行准确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报审后进行处置。

四、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

(一)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

1、对涉及我局的政务舆情,涉事处室(单位)是第一责任主体,要会同局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涉及多个处室的政务舆情,各相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确保回应信息准确一致,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处室(单位)回应工作的开展。局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回应的主体。

(二)认真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1、舆情所涉及到的处室(单位)对舆情进行回应的材料拟制完成后,按照公文发文程序由处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核稿,局主要领导签发后进行回应。涉及到重大舆情的,回应材料须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后进行回应。

2、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说明真实情况,澄清事实真相。

(三)拓宽政务舆情回应渠道

1、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加强与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和市委网信办联系,在市委宣传办、市政府新闻办和市委网信办等部门的统筹安排下,及时回应人力社保方面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2、利用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发布信息。

3、利用新兴媒体传播。进一步提高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的利用率,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活动信息,提升回应信息的效率。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