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已归档)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答复
衢市人社函〔2018〕33号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8号
建议的答复
王金火代表:
你在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退休退职人员管理及营造和谐劳资环境的建议》的建议(第238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衢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目标,倡导向企业进行精准帮扶和指导,其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制定和落实各项制度,做了大量工作。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倡导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你提出的公职人员退休后挂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不利于和谐劳资关系的挑讼行为、强迫服务行为、权力寻租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从三方面着手规范:
一是严格规范在职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岗位工作人员执法行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服务企业意识,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是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整顿法律服务秩序行动,约谈相关法律服务人员,特别是对恶意挑起劳资纠纷行为进行打击,按照规定处理,营造良性法律服务秩序。
我们也希望企业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和人文关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努力解决职工切身利益。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加快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7日
(联系人:姜水恒,联系电话:3087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