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已归档)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441号提案的答复
衢市人社函〔2018〕55号
周志伟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做好征地拆迁后续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第441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征地拆迁工作事关民生,涉及方方面面,对城市的发展变迁有着重大影响。你在提案中建议,“要解决好征迁户的后续生活就业、脱贫等问题,考虑要如何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征迁户生产生活可持续发展”,这个建议很好。结合我们人力社保部门的职能,这几年在解决征迁户就业创业等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优化完善政策,扶持征迁人员自主创业
一是落实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政策。继续落实支持和促进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下同)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
二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重点人群”实行全额贴息,其他人员实行50%贴息,予以贴息的利率可在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三是落实创业带动就业及场租补贴政策。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的征迁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或者企业租赁经营场地经营一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给予年租金10%不超过5000块的场租补贴。
二、优化帮扶措施,提高征迁人员就业能力
一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我局因地制宜,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将开发公益性岗位延伸到行政村,目前市管街道行政村已经实现公益性岗位全覆盖,并确保每个行政村最少开发2个公益性岗位,对贫困家庭劳动者实行过渡性安置。对于被征地农民到公益性岗位就职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不低于830元/人/月岗位补贴。
二是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城乡劳动者在定点机构进行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
三是举办招聘会助推就近就业。通过各类招聘会,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力供需关系,保障企业用工数量,实现农村劳动力稳定就近就业。每年都要举办春季人才交流会、8.8人才交流会等大型人才交流会,为本地求职者提供大量的工作岗位。不定期举行专场招聘会,如万达广场专场招聘、吾悦广场专场招聘,根据劳动者意愿及时就地转移就业。每周六在世纪大道绿色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开设人力资源市场,长期为农村转移劳动力和用工单位搭建双向交流的平台。
三、优化服务网络,提升征迁人员服务水平。
一是实行均等化的信息服务。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已经实现村级劳动保障服务站人员、场地、制度、经费、设备、工作等方面 “六到位”。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对基层开放,为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被征地农民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创业信息、政策咨询等一站式、均等化服务。农村转移劳动人口在城镇常住、并处于无业状态的,可在城镇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
二是实行就业援助服务。每半年开展一次就业困难群体入户调查、登记、建档和统计工作,对被征地农民就业困难的提供就业援助和跟踪服务。积极推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障服务进社区、行政村,通过实施“一人一策”重点帮扶,使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不出社区(村)就能得到优质高效的“一条龙”就业服务,实现零就业家庭 “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
三是实行依法维权服务。开展政策的宣传和咨询,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梳理,对涉及群众利益较多、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策定期开展专题宣传。每月通过村务公开栏、村广播等渠道,发布法规政策和就业招聘信息,增强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的权益意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四、不断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及我市的实际情况,不断对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及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充分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就失地保障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转保政策进行不断地完善,在致力于打通渠道的同时积极予以适当倾斜。目前,两种制度间的衔接渠道已全部打通,各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进行衔接转保。
下一步,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坚持贴近实际、贴近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做好被征地农民转保、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的服务工作,千方百计为他们排忧解难。
一、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
一是深化技能培训。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在失地村开展技能培训,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失地农民技能水平,增强失地农民就业竞争力。二是支持自主创业。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的发放力度、简化贷款手续,健全相关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加快农民创业平台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完成10个返乡农民创业基地的建设任务,为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创业搭建服务优良、产业集中、示范引领的创业平台。三是积极拓展就业渠道。2018年加大招聘会频率,并根据本地实际在南湖广场开展夜市招聘,鼓励多渠道促进失地农民就业。
二、继续做好新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为确保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做实做好,各级政府部门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作为重要考核目标,层层压实责任;二是规范参保指标核定。为实现被征地农民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严格按照参保指标核定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充分把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入口关,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保障资金筹集水平。根据省里的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继续加强有关资金的筹集力度,进一步充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确保制度平稳运行,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相关政策确保被征地农民权益
一是大力营造创业氛围。举办各类赛事、创业沙龙等活动,营造创业氛围。承办好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浙江赛区选拔赛、每年一届的衢州市“奇思妙想”创业大赛等,鼓励各类群体投身创业创新热潮。二是加快推进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落地。尽快出台《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及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等大型招聘活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最多跑一次”工作,就《意见》中的新政策、新要求,优化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推进政策落地。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加快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7日
(联系人:徐燕,联系电话:302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