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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衢州市人力社保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局各有关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精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函117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9〕39号)要求,我局将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确定为局重点工作,并成立衢州市人力社保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及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有关工作。

衢州市人力社保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余龙华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牛建彪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志军  衢州市就业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徐竹良  办公室主任

汪伟华  法规与审批服务处处长

徐  征  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黄祖愿  社会保险与基金监督处处长

黄桂刚  人才开发与就业促进处处长

谭新中  市就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叶  伟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罗锦康  市人力社保信息负责人

邱文冬  工资福利与奖励处副处长(主持)

一、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协调相关部门和地方,加大政策供给力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指导督查,加强宣传引导,推动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共同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相关事务的统筹协调;法规与审批服务处负责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政策的合法性审核;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制定出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发放工作;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审核发放;社会保险与基金监督处负责监督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人才开发与就业促进处负责确立受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清单。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保障。工资福利与奖励处负责保障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相关单位一线教师的合理待遇。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分解下达工作任务,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清单和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指导部署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

(二)研究重点难点问题。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人社部、省委省政府、省人社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重点工作举措,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完善政策制度,统筹推进工作进展。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送局党组会议审议。

(三)组织开展督查调研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各单位落实技能提升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调研和指导,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统计工作。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相关信息日常报送和季报、年报制度,加强统计工作,汇总分析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总结典型经验。组织做好技能提升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主  任:徐  征  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副主任:叶  伟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谭新中  市就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郑  欢  职业能力建设处

汪剑锋  人才市场管理中心副主任

姜晓珺  社会保险与基金监督处

张  岚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林  敏  市就业管理中心基金财务科科长

范春燕  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

吴  颖  工资福利与奖励处副处长

主要职责:负责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制定及协调工作,进行工作任务分解和政策宣传宣讲工作。负责全市工作的督查指导等相关工作,具体开展检查补贴培训信息实名制管理、任务落实以及工作信息报送、数据统计、季度年度总结汇总等工作。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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