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已归档)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8-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衢市人社函〔2020〕65号

 

杨惠兰代表:

你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惠企稳岗资金补助的建议》的建议(第173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疫情以来,我市聚焦聚力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打出“缓、降、返、补、减”政策组合拳,为企业减轻压力。一是返还企业社保费。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通过部门数据比对,核实符合返还条件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全程免填表、免跑腿,以最快速度、最简易程序、最精准服务,在全省率先返还。截至5月底,全市共返还社保费3.21亿元,惠及14531家企业,其中龙游4627万元,惠及2050家企业。二是返还失业保险费。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的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标准为2019 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全市已返还失业保险费681万元,惠及企业184家,其中龙游82万,惠及企业36家。三是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实施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政策,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5%下调至0.5%。全市2020年1-5月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减征共8500余万元,预计全年减征1.8亿元。四是免征企业社保费。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今年2月至12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2月至4月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截至5月底,全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5.32亿元。

近年来,失业保险连续执行降费、减征、免征等各类减收政策,收入大为减少;而返还社保费、稳岗补贴、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等各类增支政策轮番实施,收支平衡已打破。自2019年实施返还社保费并专项提取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后,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从12.96亿元减少为5.56亿元,减幅达57.10%。接下来还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要求,落实失业补助金等扩大失业保险发放范围政策,运行压力进一步增大。

根据你议案中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惠企稳岗资金补助工作。一是建议市政府积极向省政府争取财政支持,如加大省失业保险调剂金对县级统筹区的调剂补助力度,或加大省财政对县级统筹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减轻地方基金支出和财政兜底压力。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就业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里下拨我市用于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其支出项目有比较严格的限制,社保费返还和稳岗补贴等惠企补助属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项目,按现行规定无法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同时,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各类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规模逐年增大,滚存结余已所剩不多。截至2020年5月底,全市就业补助资金滚存结余7719.37万元,其中龙游县结余仅1726.09万元。二是进一步加大惠企稳岗力度。今年复工复产期间,我市已将制造业、国资企业纳入社保费返还范围,金融业纳入稳岗失业保险费返还范围,下步市本级将结合资金结余、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综合考虑,重点向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倾斜,落实好稳岗补贴政策。

感谢你们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加快建设 “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8日

(联系人:程晨,联系电话:0570-308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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