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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

发布日期:2021-02-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2021年2月1日下午,我市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市人社局副局长单华川、市总工会副主席陈露、市工商联秘书长周庚渊、市企业家协会秘书长黄日金出席会议。市三方会议成员和三方会议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浙江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劳动关系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通报了2020年全市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根治欠薪工作处置情况及2021年工作打算。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业家协会分别就2020年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作了发言。

会议研究讨论了省人力社保厅提出的《浙江省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充分分析当前我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明确2021年工作重点。

会议充分肯定2020年我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疫情期间三方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劳动纠纷预防、引导工作,确保了疫情期间劳动用工形势和谐平稳。“建仲裁院、开标准庭、办标准案”仲裁院建设、速裁机制创新成效显著,根治欠薪攻坚行动高效完成既定目标,三方成员单位协调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强调要牢牢瞄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核心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对下一阶段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抓好春节前后用工保障、根治欠薪和劳动纠纷化解工作。各部门形成合力,加大我市“硬核六条”惠企惠民政策宣传,做好节前节后留人稳岗、促增收保生产工作。二要指导企业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工作效能。主动“沉下去”,开展劳动用工体检服务,强化企业社保缴纳、合同签订等用工规范意识,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予以一定约束,确保做到“劳者有其薪,老者有所养”。广泛培育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指导企业做好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完善“矛盾不出企”机制,推动劳动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三要继续夯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基础。健全三方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加强源头协调,充分运用联动机制,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推广劳动争议速裁机制,畅通劳动维权渠道。四要扎实提升劳动关系工作成效。严格落实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打造专业化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创新劳动关系工作举措,全力推进我市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陈连金、黄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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