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纪检
中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8日至6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力社保局(市社保管理中心、市就业管理中心)党委进行巡察。2020年9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力社保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人力社保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一是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2020年9月15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专题学习讨论,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相关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市人力社保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党委书记、局长余龙华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委会议、6次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组建专项核查小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和督促,形成有效的整改合力。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细化形成清退清单、拟问责清单、需进一步核实清单、制度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四是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推进巡察整改切实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8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47个,还有1个问题仍在继续整改当中。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2人,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6人,批评教育36人;清退违规资金54.43万元;制定完善制度52项。
一、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举措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重要精神学习。及时补学有关重要精神;修订完善《市人力社保局党委工作规则》,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第一议题”,将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主要学习内容;印发《衢州市人力社保局“周一夜学”实施办法》,建立市人力社保局年轻干部研修二班和“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
(二)全力落实就业民生政策。印发《关于加快兑现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等创业政策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兑现相关政策;牵头落实2020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精准帮扶困难就业人员实现就业5384人,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3362个,比2019年增加90%;以年初预算为目标,对同类项目资金进行调剂,督促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项目查明原因、加快支出进度,全面完成2020年度预算目标;依托用工监测信息化系统上报《企业复工用工信息》供领导决策,有力推动全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三)加快落实相关脱贫政策。认真落实《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衢市人社〔2018〕155号)文件,将低保边缘户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纳入政府补贴;与财政、医保、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沟通衔接,及时掌握扶贫基金是否到位、扶贫对象基数及相关人员名单、身份证等信息,严格季报制度,确保享受政策人员应保尽保、精准扶贫;大力吸纳中西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来衢就业,目前有22省份的10015名建档立卡人员在衢有效就业,比2019年增加39%。
二、关于“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政治敏感性,避免“穿新鞋走老路”。出台《衢州市人才网网站管理维护暂行办法》,建立信息发布端定期运维监测机制,定期发布《运维监测报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招才引智、人才政策宣传等工作,在打造人才集聚“桥头堡”、赋能“重要窗口”中努力展现人社形象、作出人社贡献。
(二)充分发挥人才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突出重点、精准招聘,打造“智汇衢州”人才招引品牌。启动“智汇衢州才创未来”——浙江衢州30万大学生引进计划;印发《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34863人次,其中高技能人才培养4954人;2020年度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132名;牵头举办全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分三个赛区举办全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目前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39.38万,其中高技能人才11.61万。
(三)持续发力“最多跑一次”改革。2020年度我局9个项目列入全省人社系统“对标争先、改革创新”竞争性试点,全部按时完成并通过省厅考核验收,有3项获评优秀等级,试点项目数、优秀等级数均位列全省前列;优化经办系统,截至2020年11月9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计市人力社保局网办率已达98.95%;建立和完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绩效考核机制,2020年在全省人社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排名中有较大提升。
三、关于“推动人社事业科学发展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牵头起草《平安浙江建设“无欠薪”工作督查考核制度》,开展季度考核并进行赋分排名,“无欠薪”工作形成市县上下、部门之间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工作机制;加强与省厅和省监察执法局的汇报沟通;建立“欠薪舆情”监控钉钉群。
(二)增强工作前瞻性。编制完成《衢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方案》;发挥智造新城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作用,举办公益性招聘会33场,提供就业岗位4756个,达成意向3584人次;构建 “全天候”人力资源网上交流市场。
(三)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修改完善《大学生创业园智慧新城园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机制;修订完善《入驻企业管理办法》等制度;成立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工作小组,加强监管和考核,对违规入园企业已全部清理出园。
(四)补齐依法行政薄弱环节。完成对2017年至2019年未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16份文件的清理;印发《衢州市人力社保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20年度新招录到岗1名,3名外借人员中已有2名回执法队工作。
(五)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订《2020年度衢州市人力社保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召开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学习会,并听取下属单位专题汇报;温暖人社“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开展惠企惠民政策“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活动15场次,受众3000多人次;微信发布质量提升明显,在市委办、市府办信息宣传得分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阅读量均排在市级部门前列。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委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每半年专题听取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专题汇报;印发《2020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细化责任分工和任务清单,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召开全市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就分管领域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剖析和表态;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217个,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并汇编成册、对照执行。
(二)强化内部管理。对2015年以来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问责处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在传统节日、婚丧喜庆等问题易发多发时段,通过微信、钉钉平台推送廉政短信等方式重点提醒;编发《人社系统违纪典型案例》,对照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开展“人社九问”专题讨论,推进作风和形象建设。
(三)严肃执纪问责。对徐某某康某受贿案件涉及的其他4名相关人员作进一步核查和问责处理,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2人,清退违纪所得1.06万元;进一步规范责任追究程序和材料归档。
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劳动能力鉴定费、职业技能大赛本系统人员考务费、驾驶员体检考务补贴、优秀调研论文奖励、违规发放洗衣卡、公务用餐中的超额部分全部清退到位;专题学习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廉节清风”警示教育活动;完善《衢州市人社系统考试(评审)考务工作规范》等制度规定,督促各单位抓好落实,批评教育11人。
六、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社保管理中心养老待遇科、计划财务科的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建立养老待遇发放钉钉群,跟踪了解社保待遇支付进程和动态,确保养老金每月按对外承诺时间发放到位。
(二)健全案结督办机制。对2018年以来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的后续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立案查处的10起欠薪案件的行政处罚、欠薪兑现、责任追究全部落实到位;出台《衢州市重大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案件处置的跟踪指导和督办。
(三)增强工作严谨性。开展干部分档管理、双月督查考核,强化作风建设,注重日常考核;建立合同、文稿、资料的审核校对工作机制及时总结经验,防止低级错误。
七、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创新手段与强化督查相结合,2020年8月18日开通钉钉事前审批程序,确保先审批后接待;规范费用列支渠道,防止机关费用下沉;完善内审体系,强化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在双月督查中,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二)加强内控管理。出台《财务印章和U(K)盾管理规范》,由局财务与内审处牵头组织对各建账单位财务印章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专章专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结合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进一步梳理财务管理业务风险,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成大学生创业园区的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建立相应台账;举一反三,完成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清理;修订完善《衢州市大学生创业园智慧新城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固定资产动态管理。
(四)规范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荷五路468号大楼水费、电费均通过行政经费正常列支;在历史遗留问题中,企业生产自救借出款20.89万元和企业破产清算借出款99.59万元均已处置完毕,剩余2笔共65万元就业专项资金挂账款,仍与市经信、财政部门协调处置中。
(五)规范社保基金管理。完成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核查和协议续签工作;定期开展日常和专项内控监督检查,对2018年以来新产生的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对象进行筛查;出台《重大社保经办事项集体会审办法》等规定;充实稽核队伍,建立健全内控稽核机制。
(六)规范人才活动经费管理。明确要求学科组制定活动方案、留存活动签到表、提交各项开支的凭证以及活动图片等报销资料;严格执行《市人力社保局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开支的意见》和《市人力社保局财务工作规程》等制度规定。
(七)规范下属社会团体的管理。注销衢州市就业促进会,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法人变更;盘活学会资产,将闲置房产作为会员培训、交流场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修订《资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会财、物管理。
八、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弱化、规矩意识淡薄,特权现象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党委议程和记录。修订完善局《党委会会议议题和会议纪要工作若干规范》,规范党委会议事和记录;严格把关党委会会议议题,确保上会材料准确真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二)严格遵守工作流程。修订《行政奖励内部操作规程》,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流程、时限要求;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在提交奖励建议(送审稿)事项中,严把上报材料审核关;认真核对评先评优指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定年度优秀指标。
(三)严格执行干部职级待遇规定。对部分干部违规享受职级待遇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涉及人员待遇的差额部分全面清退到位;对1名干部延迟一年办理退休手续问题,扣除应得退休金后的差额部分已全部退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局党委作书面检查,对经办处室通报批评一次,通报批评2人,责令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2人;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九、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社保管理中心、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分别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配齐各支部委员;实施《市人力社保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等各项制度,建立“三本四盒”等台账,定期进行督查。
(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督促去向明确的党员尽快配合办理转接手续;严格执行《中共衢州市城镇流动人员支部挂靠党员管理制度》,对违纪或者无法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按程序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加强日常管理,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及时组织网上学习。
(三)落实党员发展规定。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党建专题培训,对党员发展工作重点辅导。对照《衢州市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和相关要求,对9名新党员的各项档案材料作了进一步梳理和审核,针对薄弱环节提出了改进措施。
(四)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对干部提任、职级晋升、公开招聘等事项进一步细化规范;完成28人次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撤销大楼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等岗位和相关人员职务,严格内设机构和职务设置;对混岗混编3人进行集中调整,制定完善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管理办法。
(五)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出国(境)证件管理和审批程序;及时追回流出证件,确定专人管理出国(境)证件,证件全部集中管理。
十、关于“整改落实浮于表面,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彻底整改巡视发现的问题。对不合规评审费、考务费全部清退到位;修订完善《衢州市人社系统考试(评审)考务工作规范》等规定,严格执行评审费、劳务费发放规定。
(二)持续跟踪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将信息化工作职能从稽核科划出,稽核工作人员专人专职;市社保管理中心按新“三定”方案要求,高风险岗位全部调整为在编人员;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局双月督查重要内容,确保每个问题整改都实现“闭环”。
(三)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完成《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调研报告,启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开展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回头看”行动,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
(四)加大问题整改督查力度。2020年11月完成社保经办“省集中”系统上线切换工作,已实现与全省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办服务、统一基金财务管理;抓好全面取消现金等三项业务、关键业务经办专项行动“回头看”,落实每个环节工作责任,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水平。
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开展“大整风再行动”,巩固整改成效。抓好制度执行,确保发挥作用。二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三是立足实际,推动人社工作新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切实履行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职能,努力为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设贡献人社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086326;邮政信箱:衢州市仙霞中路36号行政中心4号楼市人力社保局705办公室;电子邮箱:ybn0707@126.com 。
中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