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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衢州市“新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呈报科研项目(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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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新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根据《衢州市“新115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衢市人[2020]5号)文件要求,激励人才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为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注入人才动力,现将“新115人才”呈报科研项目(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21年入选的“新115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
二、报送内容
培养人员填报《衢州市新115人才科研项目(课题)呈报表》(附件1)和《衢州市新115人才科研项目(课题)汇总表》((附件2),至少报送一项科研项目(课题),最多报送三项,完成时限为三年(2024年6月)。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培养人员于8月30日前报送纸质版《申报表》和电子版《汇总表》至主管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主管部门、市直单位于9月10日汇总本地区、部门(单位)纸质版《申报表》和电子版《汇总表》报市人社局专技处余绮川,联系电话:3082312。
四、相关要求
根据《衢州市“新115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新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在培养期内,必须完成项目一项以上,课题两项以上。项目(课题)的完成情况是中期考核的主要内容。各115人才报送的项目(课题)应紧密结合自身岗位,注重业务技术能力,贴近社会经济发展前沿。项目(课题)原则上要求培养人员自己主持,如为参与者的,培养人员必须是项目(课题)组排名前三的骨干成员。
附件:1.《衢州市新115人才科研项目(课题)呈报表》
2.《衢州市新115人才科研项目(课题)汇总表》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