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营业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代偿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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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衢银发〔2019〕27号)文件规定,“创业担保基金为‘重点人群’初次创业申请的一类贷款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归还贷款的,经办银行应当积极催收;对逾期3个月以上的一类贷款,经办银行应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代偿申请,经市人行、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由创业担保基金在1个月内代偿80%(含贷款期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罚息),经办银行承担20%。
借款人赵盼于2020年12月16日获批年利率为3.85%的一类贷款6万元。借款到期未及时还款,拖欠本金59899.03元。且经经办银行、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催收,均逾期3个月以上仍未偿还。根据文件精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营业部提出代偿申请,代偿金额为本金59899.03元的80%,计47919.22元。2022年9月5日,市人行、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召开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事项协调会,市财政局提出代偿47949.22元从2022年度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支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8日-12月14日(共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70-3086329。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