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招商及出入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衢市人社发〔202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指位于衢州市柯城区荷五路468号(原人力资源市场)的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人服产业园”)建设,优化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结构,提升人力资源服务综合实力,规范入驻企业的流程、条件、服务内容,有序引导企业发展与培育,方便产业园开展运营管理工作,提升产业园对人力资源服务科学化、专业化、智慧化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园企业范围

入驻人服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经权威机构认定、综合排名位列世界企业500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国1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 浙江省人社厅发布的经济效益榜单、社会效益类榜单等相关榜单入榜企业;

3. 浙江省人社厅发布的《浙江省优先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荐名录》、《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业育优扶优企业名录》入榜企业;

4. 全国、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

5. 其他成长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6. 产业配套、功能互补的人力资源服务上下游相关企业。

二、入园管理

企业入园按照报送材料—入驻评审—入驻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报送材料。企业提出入驻人服产业园的,需填报《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企业(项目)入驻申请表》(附件1)、《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企业(项目)入驻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企业章程、项目可行性报告、企业发展计划,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等其他有关材料,报送至园区运营公司。

(二)入驻评审。园区运营公司将企业入驻申请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并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入驻人服产业园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由评审小组进行发展前景等方面的论证和评估,出具评审意见。园区运营公司负责建立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库由行业专家、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其中市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1名,其他相关部门和行业专家共4名。

(三)入驻审批。意向入驻企业通过评审后,园区运营公司将评审意见及拟签订的协议提交至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四)签约入驻。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通过后,园区运营公司与入驻企业签订入驻协议。

三、出园管理

园区企业主动申请出园的按照报送材料—初步审核—出园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报送材料。园区企业提出出园的,需填报《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企业(项目)出园审批表》(附件3),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初步审核。园区运营公司在收到企业出园申请后一周内,签署初审意见。

(三)出园审批。园区运营公司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市人力社保局,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一周内反馈,由园区运营公司向企业发放《出园通知书》(附件4),办理相关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园区企业两周内搬离人服产业园。

四、入驻企业考评

(一)为促进入驻企业健康发展,提高人服产业园入驻企业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园区绩效,每年对入驻人服产业园的企业进行综合考评。企业入驻一年后,对企业业绩进行首次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企业,下一次考核的时间间隔期为一年;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下一次评估考核的时间间隔期为3个月。

(二)园区运营公司负责制定入驻企业日常管理办法,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并组织实施,次季度首月第一周内形成园区运行情况报告,上报市人力社保局。

(三)园区运营公司根据园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运营计划制定考核细则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并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应包括经营业绩、招才引智、日常管理等,具体程序为:

1. 园区运营公司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入驻企业;

2. 入驻企业提交自评材料;

3. 园区运营公司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情况后按照考核评分标准,对入驻企业进行综合打分;

4. 园区运营公司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企业,填写《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企业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向市人力社保局报备,并做好台账记录,市人力社保局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

(四)对于考核优秀的企业,将优先纳入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优秀企业名录。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园区运营公司向市人力社保局报备后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启动强制退园机制,由市人力社保局向企业发放《责令限期退出通知单》(附件6),园区运营公司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园区企业两周内搬离人服产业园。

(五)入驻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立即启动强制退园机制:

1. 不按规定交纳房租、能源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

2. 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品牌造成不良影响且拒不整改的;

3. 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实的;

4. 其他不适合继续留在园区的情形。

五、运营公司考核及政策兑现

(一)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和驻部纪检组组成考核小组,每年一月份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人服产业园上年度“日常运营及活动组织”考核指标、“产业发展”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具体程序为:

1. 园区运营公司准备上年度园区运营总结、入驻企业花名册、业绩及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园区运营绩效等相关台账资料;

2. 市人力社保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台账资料进行审查,并实地核实相关情况,形成考核报告;

3. 考核小组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考核报告进行复核,按规定兑现相关政策。

(二)建园补助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1. 申报程序

(1)园区运营公司在项目实施前,将园区的建设方案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投资预算的评审。

(2)人服产业园竣工后,园区运营公司根据预算评审后的预算总价提出第一年的建园补助申请,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予以拨付;

(3)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投资额的审计,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确定补助额度,对剩余款项分两年予以拨付。

2. 申报材料

(1)《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园补助申请表》(附件7);

(2)园区运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预算评审报告、投资额审计报告。

(三)固定运营补贴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1. 申报程序

(1)园区运营公司根据投资合作协议每年一月份提出固定运营补贴申请;

(2)市人力社保局根据上年度“日常运营及活动组织”考核指标的考核结果确定补贴额度,于申报之日起30日内予以拨付。

2. 申报材料

(1)《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固定运营补贴申请表》(附件8);

(2)园区运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年度考核报告;

(4)园区考核相关台账资料。

(四)浮动运营补贴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1. 申报程序

(1)园区运营公司按月提出浮动运营补贴预拨部分申请,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后,于申报之日起30日内予以拨付;

(2)园区运营公司每年一月份提出浮动运营补贴剩余部分申请,市人力社保局根据上年度“产业发展”考核指标的考核结果确定上年度浮动运营补贴总额度,于申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补差兑现。

2. 申报材料

(1)《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浮动运营补贴申请表》(附件9);

(2)园区运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完税证明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4)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考核报告、园区考核相关台账资料(申请剩余部分时提供)。

(五)提级奖励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1. 申报程序

(1)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文件下发后,园区运营公司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

(2)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予以拨付。

2. 申报材料

(1)《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级奖励申请表》(附件10);

(2)园区运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文件。

六、监督与管理

(一)园区运营公司具体受理入驻企业申请和组织审核工作,并负责产业园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以及对入驻企业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制定园区入驻企业的扶持政策。对园区企业不按规定报送相关报表与资料或未能在园内正常开展工作的(人员、设备、资金、研发活动等未按计划正常开展),可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对入驻企业出具虚假证明、隐瞒真实情况,或园区运营公司在审核时把关不严未尽责任或挪用、截留、侵占产业园扶持资金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正式入驻人服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原则上享受产业园的相关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我市同类政策。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自2022年1月13日起施行,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合集.docx

1.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企业(项目)入驻申请表

2.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企业(项目)入驻审批表

3.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企业(项目)出园审批表

4.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出园通知书

5.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企业考核结果汇总表

6.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责令限期退出通知单

7.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园补助申请表

8.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固定运营补贴申请表

9.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浮动运营补贴申请表

10.衢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级奖励申请表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3日 

政策解读:http://rsj.qz.gov.cn/art/2022/2/15/art_1229199907_2392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