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已归档)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衢市人社函〔2021〕64号

郑建芬代表:

你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事业人员职称评审方面的建议》(第197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评聘结合的依据。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评聘结合”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相适应,评价与使用衔接紧密,符合因事择人、人岗匹配的原则,促进事业单位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衔接。《意见》由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意义非凡。为了鼓励引导事业单位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我省于2017年印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7〕129号),我市于2017年9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落实。

二、评聘结合的目的。“评聘结合”指的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实施脱离岗位的职称评审。其本质,就是将个人的水平评价行为,转化为单位的技术职务聘任行为,“评”与“聘”相结合,“聘”以岗位为前提、工作绩效为基础,从而促进评价与使用的有机结合,推动单位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三、评聘结合的做法。要落实事业单位“评聘结合”改革,需进一步强化用人主体责任,科学设置岗位、细化岗位职责、严格竞聘上岗、强化聘期考核,严格履行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职称评聘程序,促进事业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四、引留人才的举措。近年来,省、市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教育、卫生、文化、农林、工程类等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进行了多次动态调整,逐步提高,进一步扩宽了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的晋升通道。考虑到基层事业单位规模小,人数少等现实问题,经充分调研,我市于2020年10月出台《关于打造事业单位人才高地大力提升人才竞争力和服务绩效实施意见》(衢市人社发〔2020〕97号),明确允许主管部门打包核定专技岗位总量、岗位结构比例,统筹使用,尽可能的盘活岗位存量,给予主管部门更多用人灵活权;还明确了特设岗位管理办法,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在单位无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可以超岗位结构比例聘任。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江苗,联系电话:308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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