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

衢州市本级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通告

发布日期:2023-02-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市本级各类社会保险定期待遇领取人员: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本中心将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市本级各类社会保险定期待遇领取人员开展2023年度资格认证工作,认证对象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定期工伤待遇领取人员、供养遗属、精减退职人员等。

本中心将采用数据共享手段通过跨部门数据比对等进行资格认证,同时待认证人员也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自行认证: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通过单位申报方式进行认证。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未认证人员由我中心将名单发给各单位,由单位经办人直接联系离退休人员进行确认,最后完成系统认证。认证方式:登录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网上服务系统,选择“业务申报”--“退休业务”--“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登记”模块,对退休人员的认证结果选择“通过/不通过”,提交后完成认证。

2.除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外的对象可通过浙里办APP中的“浙里人社”进行扫脸认证。

认证方式:进入“浙里办”APP搜索点击“浙里人社”->我要社保->退休->选择“退休待遇资格认证”模块,进行资格认证。也可借助他人手机进行认证,无须到社保经办场所现场办理。

认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逾期未认证的人员,本中心将按规定从2023年8月起暂停发放相关待遇。咨询电话:12345、3079604、3079430。

衢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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