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划重点!市区产业工人房票政策问答请查收
《衢州市区产业工人房票操作办法》已于2025年1月15日起施行。现对近段时间申领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做了进一步梳理解读(附市区参考楼盘清单)。
近期高频热点问题解答
1.问: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名下有不动产登记信息或网签备案信息,名下无不动产登记信息或网签备案信息的另一方是否可以申请产业工人房票?
答:可以,产业工人房票是以个体为单位审核其名下房屋(含住宅、非住宅)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含共有产权人)和房屋(含住宅、非住宅)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
2.问:夫妻双方,一方申请产业工人房票,另一方申请人才房票,若购置同一套房源的是否可以同时使用?
答:可以。
3.问:若购置同一套房源是否可以同时使用产业工人房票和征迁、“以旧换新”房票?
答:可以。
4.问:计算社保缴费时长按哪个险种?
答:按失业保险计算。
5.问:申请人与所在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何要求?
答:需与当前所在参保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申报时合同仍在履行期内。最近一次合同期限不足三年的,如有上一份合同且期限连续、签订对象未发生变化的,则可累计计算,以此类推。
6.问:产业工人房票是否可以购置二手房?
答:不可以。
7.问:产业工人房票适用房源有那些?
答:此项政策的适用房源原则上为市区在售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云翼瑞华居、飞来酒店等政府政策优惠价定向销售的住宅),具体楼盘由房开企业自主确认,建议在购房前与房开企业明确是否可使用产业工人房票。
8.问:产业工人房票如何申请?
答:符合申领条件的产业工人可由所在用人单位通过“浙里办”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