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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本级2025年度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已完成

发布日期:2025-03-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日前,衢州市本级2025年度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已完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对市本级参保单位2024年度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工伤发生率进行统计分析和审核确认,2025年度较上一年度工伤保险费率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共计1237家,其中上调586家,下调651家。

什么是费率浮动?

根据用人单位上一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等因素,确定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其中:

一类行业可向上浮动至原基准费率的120%、150%;

二类至八类行业可向上浮动至原基准费率的120%、150%或向下浮动至原基准费率的80%、50%,费率浮动后不得低于一类行业基准费率。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如何浮动?

(一)支缴率为零的,下一年度缴费费率下浮二档;

(二)支缴率大于零、小于等于50%,且工伤发生率小于全省同类行业平均工伤发生率100%(含)的,下一年度缴费费率下浮一档;

(三)支缴率大于50%、小于等于100%,且工伤发生率小于全省同类行业平均工伤发生率100%(含)的,下一年度缴费费率按基准档执行;

(四)支缴率大于100%、小于等于150%,或工伤发生率大于全省同类行业平均工伤发生率100%、小于150%(含)的,其下一年度缴费费率上浮一档;

(五)支缴率大于150%,或工伤发生率大于等于全省同类行业平均工伤发生率150%的,其下一年度缴费费率上浮二档。

相关知识拓展

支缴率:指一个自然年度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总额占该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不含历年补缴和预缴)的比例。

工伤发生率指一个自然年度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被认定的工伤人数占用人单位月平均参加工伤保险人数的比例。2025年,全省一至八类行业平均工伤发生率分别为:0.00305、0.00356、0.00802、0.01115、0.00666、0.00737、0.00261、0.02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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