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中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4-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5日至6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人力社保局党委进行巡察。2024年8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力社保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人力社保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整改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相关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专门成立市人力社保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系统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坚持效果为先,狠抓督导落实。实行“周汇总、半月会商、月汇报”和联动整改工作机制,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定期收集整改意见,采取对账销号方法,确保整改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推动整个巡察整改工作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

截至2025年1月23日,巡察反馈的54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53个,正在整改1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问题,批评教育13人,谈话提醒14人;制定完善制度22项,挽回其他经济损失77.49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迅速分解落实高质量充分就业各项工作任务。印发《衢州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协调促进就业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二)全面有效推进就业创业工作。深化落实“1131”就业帮扶举措、开发见习服务点和组建求职能力实训营等工作,结合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办理开发见习岗位2530个,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率实现100%。制定实施《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流程方案》,市本级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60万元。

(三)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制定实施《衢州市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修订版)》《衢州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待遇追回操作规程(试行)》,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提高业务经办水平,着力从本质上防范风险。

二、关于“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科创人才赋能。完善2024年度人才招引需求,推进人才科创平台建设,6个择优资助项目获得省人社厅政策支持。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导,累计举办7场人力资源行业交流赋能活动、6场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培训讲座,助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转型提升。

(二)抓实社保参保扩面。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分析中断参保人员数据,结合数据走访全市重点扩面资源企业,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61.47万人。出台《衢州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协同机制》,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项目“先参保后开工”、动态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市本级建筑施工项目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新增2053家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完成备案22.59万人。

(三)加大技能人才培养。2024年8月1日起,实施分类分档的职业技能培训差异化补贴制度,培训补贴申请审核、拨付发放等环节全部纳入省职业能力建设一体化平台管理。积极引导企业、机构开展车工、钳工等直接服务工业经济发展的培训项目,为产业升级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三、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社保基金管理。深度挖掘扩面资源,引导依法参保。协助税务部门规范企业缴费基数申报。完善基金追偿机制,推进追偿工作规范化。严格审核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条件,强化待遇核定,规范基金支出。

(二)处置信访治理难题。建立“民呼我为”社情民意办理工作闭环机制,落实信访突出问题领导包案机制。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劳动关系服务站点建设,推动矛盾化解在基层。主动会同信访、网信部门处置舆情、维护稳定。

(三)推动化解欠薪问题。严格落实根治欠薪“六项制度”,充分发挥衢州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成2023年度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并获A等次。制定《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难点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和“一案双移”,提高欠薪案件处置效率。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五张责任清单,梳理形成工作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制定《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五项制度机制的意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人社系统得到严格执行。

(三)抓实廉政风险防控。严格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谈心谈话提醒机制。持续开展“五问五答”检视清零行动暨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排查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

五、关于“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党委决策制度。修订完善《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工作规则》《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压实责任分工,防范廉政风险。

(二)推动党委决策闭环管理。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议题管理,完善事前会商机制和会后跟踪督办机制,确保决策闭环管理。

六、关于“工作存在慵懒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会同税务、医保、信访等部门召开社会保险缴费争议部门联席会,深入剖析问题,全面查找原因,切实提升政策执行水平。强化政策宣传和解释,改进待遇发放处理办法,建立到龄提醒机制,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优化服务工作流程。制定《关于社保费争议处理相关事项工作备案录》《衢州市社会保险重大政策调整经办工作流程(试行)》《衢州市工伤认定经办指引(试行)》等规定,推进工作流程再造,细化工作要求,提升政策落实效率。

(三)加大政策审核把关。优化调整相关政策及评估规则,加大实地核查与台账资料审核力度,采取人工加系统双重校验方式审核待遇享受资格。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监管,新增评估审计报告复核流程。

七、关于“财务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组织局系统历史往来款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暂收款挂账的全面核查,建立“随时清”与“定期清”长效机制,杜绝挂账现象。历史往来款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暂收款挂账清理已完成,全面停止使用“暂收款”科目核算,确保财务账目清晰、规范。

(二)加强培训费用管理。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常见违法违规事项及法律依据》《衢州市财政局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衢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衢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公务接待费报销票据清单的通知》等规定,明确事项审批流程,确保培训费用合理合规使用。

(三)规范车辆费用支出。制定并实施《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智造新城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和事后跟踪核实,明确车辆保养时间和保养期限,目前车辆正常使用中,费用支出有效受控。

八、关于“资产资金管理粗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盘活学会闲置资产。委托专业资产评估公司完成闲置房产评估和公开招租工作,目前闲置房产已出租。

(二)强化资金内控管理。持续开展对财务印鉴、u盾等物品保管情况的经常性自查。对6个县(市、区)进行飞行检查,及时反馈问题,并督促完成整改,最大限度降低风险。

(三)提高资金利用率。加强培训政策宣传,掌握企业培训需求,积极为企业提供培训开班、评价认定、补贴申领等全方位指导。有效推进培训项目审核工作,2024年市本级完成职业培训补贴审核6714人,涉及资金754.95万元。

九、关于“项目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采购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明确采购内容、金额及验收各环节标准。完善合同条款,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审查,有效规避合同风险。

(二)规范采购招标流程。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的学习,确保全体人员熟悉招标程序。强化内部沟通,建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招标程序规范有序。

(三)加强项目验收管理。组建衢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用房改造项目调查小组,对照改造预算单、平面布置图及项目相关材料,实地测量整改面积并再次确认工程量,目前已整改完毕。

十、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设高素质人社干部队伍实施意见》,建立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完成30余名干部轮岗。吸纳退职业务干部入导师库,结对帮扶新进年轻干部,并推荐参与农村指导、巡察等重点工作,助力干部全方位成长。

(二)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全面梳理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制定局系统公务员职级、事业干部职员等级晋升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明确民主推荐、考察程序、公示要求等关键环节的标准和流程,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依据。

(三)优化干部档案管理。组织人事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组建档案专审组,完成局系统公务员(参公人员)档案审核及整改工作。制定人事档案管理细则,明确档案管理AB岗,确保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十一、关于“推动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问题清零与长效巩固工作。严格执行《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开支的意见》,落实对公务用餐接待费的事前审批和事后报销审核,确保费用报销合法合规。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局机关固定资产盘点,完善登记、销毁程序。

(二)完成全面深入整改与杜绝问题复发工作。强化经办内控管理,优化经办系统,将系统中鉴定业务流程设置为不能连续办理,从技术层面杜绝“一人通办”情况。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增加1名经办人员,确保无“一人多岗”现象。

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党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巡察工作要求,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巡察整改成果有效转化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一是持续用力,深化整改效果。定期进行效果评估与“复盘”,巩固整改成果。强化制度执行效力,确保制度效能充分发挥。二是强化担当,压紧压实责任。全面夯实党委主体责任,确保“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推进业务工作中,同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紧贴实际,推动人社事业新发展。紧扣核心任务,服务中心大局,精心规划“十五五”发展蓝图,扎实履行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使命,为推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再突破攀新高、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贡献人社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086326;邮政信箱:衢州市仙霞中路36号行政中心4号楼市人力社保局705办公室。

中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