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2025年浙江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衢州考区)违纪违规拟处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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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人事考试院(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七条规定,现对2025年浙江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衢州考区)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
序号 | 准考证号 | 违纪情况 | 考试科目 | 拟处理意见 |
1 | 333080202816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2 | 233080200812 | 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3 | 233080202907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4 | 633080800902 | 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
5 | 633080202311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0-3086086。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