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2-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2025年,衢州市人力社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放在全局性、战略性地位重点谋划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我市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出积极贡献。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法治思想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及干部常态化学习的重要内容,确保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建强人才队伍。开展全市系统“法治护航·保障民生”法治知识竞赛,选派优秀选手进入省队,助力我省荣获全国总决赛二等奖的历史最佳成绩。参加全省系统各类比武活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练兵比武获优秀庭审二等奖、团体优秀组织奖,劳动保障监察员练兵比武获优秀组织奖。组织局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100%。三是厚植良好氛围。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注重将人社政策法规宣贯与业务经办服务、监管执法检查、个案纠纷化解等融合,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就业政策宣传月”等活动60余场、“人力资源大讲堂”培训14期。

(二)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一是数智驱动改革。创推智慧人社·数字员工项目,率先在全省实现43个高频事项“智能秒办”,累计自动办件18.2万余件,效率提升近5倍,入选全省人社领域可复制可推广优秀改革经验做法。二是场景迭代升级。深化“才呼我办”人才服务专区建设,累计上线20个数实融合新场景,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全年受理事项2.5万件,服务满意度保持领先,相关做法获《竞跑者》刊发。三是品牌赋能下沉。打造人社专员“跑小二”服务品牌,构建“动态服务中台+服务平台+专业服务队”立体化服务体系,累计走访企业1960家次,搜集企业问题和诉求402条,问题解决率达99.26%。

(三)提升依法行政质量,强化权力规范运行。一是规范涉企执法。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主,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全年共设置执法检查任务12个,检查对象39家次。二是深化专项整治。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市主动筛查发现各类违规领取社保待遇问题732个,妥善处置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涉薪纠纷180起,相关做法获市纪委市监委通报表扬。三是严把审查关口。严格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及涉经营者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全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行政合同92份。

(四)创新人社治理方式,更好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健全监察机制。深化建设领域“四实”改革,创新“项目长制+安薪之家”“薪立方”模式。全年国家平台欠薪线索发生量处于全省较低水平,共处置涉薪纠纷2.06万件,为6.3万名劳动者追回7.72亿元工资,相关做法获张雁云副省长批示。二是构建和谐关系。创新提出“有礼+有理”“礼节+理法”相结合的做法,打响“礼为先”劳动关系调解品牌。全年共受理处置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277件,调解成功率、仲裁结案率均居全省第1,相关做法获高屹书记批示肯定。三是化解行政争议。建立“争议预判”及“府院联动”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年共处理行政争议案件1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并发声”,未发生被纠错及败诉情况。

二、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宣传实效有待加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与群众实际所需仍不够匹配,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普法覆盖还不够全面,参保扩面宣传力度仍需加强。

(二)争议预防能力还需提高。人社领域行政争议案件逐年增加,特别是行政诉讼案件增长率仍高位运行,因程序问题引发的被纠错或败诉风险依然存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

(一)强化法治引领。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系统谋划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三重一大”事项均规范集体决策,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二)带头学法筑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会前学法制度,牵头开展人社业务讲堂、“跑小二”课堂、庭审旁听等活动,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中汇报解读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

(三)笃行依法履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深入研究规范涉企执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等难点问题。2025年5月,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满意度测评中获全票满意。

四、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化法治能力建设。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着力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实现执法力量补充和结构优化。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重点群体普法工作,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群体开展定制化普法宣传。持续打响人社专员“跑小二”服务品牌,强化数智赋能,打造更多“精准普法+场景服务”模式。

(三)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强化行政争议“前端预判”,有效降低行政诉讼增长率。深化建设领域“四实”改革,推广“薪立方”管理制度改革,建设“南孔安薪”智治平台,谋划推进“工资保障保险”制度试点。深入打造“礼为先”劳动关系调解品牌,建设工业平台协同治理中心,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联合调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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