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业务
关于开展2019年入选的市新“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周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在衢省部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新“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考核管理,充分发挥人才培养工程在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中的重要作用,以考核促培养,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根据《全力打造四省边际人才集聚“桥头堡”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十二条政策》(衢委发〔2021〕3号)和《衢州市新“115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衢委人才〔2020〕5号),决定开展衢州市新“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周期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9年入选的市新“115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
已调离衢州市的对象不在考核范围内。调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实际在专技岗位时间考核。2021年再次入选市新115人才工程高一层次的对象,考核期限为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德为先,重点考核培养人员工作能力水平、学术技术业绩、培养人才(师带徒)、科技项目(课题)完成情况。
主要包括:获奖情况、获得个人荣誉称号情况、主持参与科研项目(基金)情况、主持参与工程技术项目情况、论文、著(译)作(教材)、专利(著作权)情况、主持(参与)新产品技术、制定标准情况、成果被批示、采纳、运用和推广情况、资质证书、奖惩情况、单位考核情况和115人才活动、培训参与度情况等。
三、考核期限
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四、考核的组织和形式
本次周期考核由市新“115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组织实施。
(一)填报。考核对象填写《衢州市新“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周期考核表》(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单位),详见考核材料受理部门一览表(附件1)。市级其他考核对象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二)汇总。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所辖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考核材料的汇总统计,并于7月15日前将《衢州市新“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业绩成果汇总统计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稿一式1份)和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考核材料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三)考核。市人力社保局召开周期考核评审会议对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考核材料进行量化为主的考评。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所辖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的周期考核,并于7月31日前完成考核工作,以《综合报告》形式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综合报告内容应包括:1.市新“115人才”参加考核情况、考核组织过程、考核结果情况,并附《衢州市新“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周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2.总结本地本部门(单位)近三年115人才工作情况:包括新“115人才”工作成效,主要体现落实新“115人才”培养的举措,特别优秀的新“115人才”培养成长情况,人才作用发挥情况等。
(四)公布。考核结果由市新“115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发文公布。
五、考核等次和条件
培养周期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其中优秀档次的比例按入选人数的20%核定。
条件要求如下: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人才结对帮扶成效显著。工作有创新,积极从事学术和技术研究工作,全面完成培养周期内项目(课题)计划,并取得显著成效。或在企业管理中,效益明显,利税在全市或在同行业名列前茅。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人才结对帮扶有成效,完成培养周期内的项目(课题)计划。或在企业管理中,效益较明显,利税稳步增长。
不合格:学术或技术工作缺乏主动性,未能按时完成培养周期内的项目(课题)计划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弄虚作假、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考核结果差、培养效果不明显的。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经考核获合格以上等次的,由当地财政分别发给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3万、1.5万、0.6万的人才津贴。周期考核优秀的,由当地财政发给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0.5万元、第三层次培养人员0.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周期考核工作,有利于加强新“115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激发新“115人才”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为衢州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圆满完成这次考核任务。
(二)加强协作。三年培养期间,有部分考核对象在各市县区间调动,调出地区(部门、单位)应主动和调入地区(部门、单位)做好对接,以免遗漏,由调入地区(部门、单位)负责对该类人员的考核,人才津贴按月分段计算。
(三)及时报送。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通知、督促考核对象及时申报考核材料。对不按期保质上报考核材料的对象,按自动放弃处理。
市新“115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余绮川,电话:3082312;江苗,电话:3087556。
地址:衢州市智慧新城仙霞中路36号市行政中心4号楼主楼613室。
附件:1.考核材料受理部门及第三层次优秀指标分配一览表
2.衢州市新“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周期考核表
3.衢州市新“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业绩成果统计汇总表
4.衢州市新“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周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